惊人走私案:一家四口七年走私槟榔近3000万,混蟹报关被判刑
面对这一局势,一些不法分子开始蠢蠢欲动,他们将贪婪的目光瞄准了槟榔走私这一非法领域,企图通过走私活动来非法牟取暴利。在这些不法分子中,许某甲一家便是典型的代表。
2015年,许某甲在明知走私槟榔青果属于违法行为的情况下,仍然心存侥幸,决定铤而走险。他纠集了自己的儿子许某乙、许某丙以及女婿蔡某某,组成了一个分工明确的走私团伙。他们利用每年3月底到6月初这一槟榔青果成熟的黄金时期,将越南、缅甸等国的槟榔青果走私到海南进行销售。
在这个走私团伙中,许某甲是绝对的核心人物。他负责联系从越南、缅甸购买槟榔的相关事宜,包括价格谈判、合同签订以及资金安排等。同时,他还负责提货发货以及销售等关键环节,确保走私活动的顺利进行。
而许某乙和许某丙则主要负责前往越南、缅甸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和挑选购买当地的槟榔青果。他们不仅要确保所购买的槟榔青果品质上乘,还要在海南的提货发货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。
女婿蔡某某则主要负责在海南的提货发货工作,并协助许某甲进行资金转账等事宜。他的存在,使得整个走私链条更加顺畅和高效。
为了逃避海关的监管和打击,许某甲一家可谓是绞尽脑汁。他们甚至想出了一个将槟榔青果混在螃蟹里报关的“妙招”。他们利用同园区出口的螃蟹作为掩护,将缅甸的槟榔青果混在其中一起报关,试图蒙混过关。这些走私货物在成功报关后,会被一起运到昆明的航空物流园,然后再通过国内物流发往海口或者三亚等地进行销售。
然而,天网恢恢疏而不漏。经过相关部门的缜密侦查和不懈努力,许某甲一家的走私行为终于被揭露。自2016年至2023年,他们走私越南、缅甸槟榔的货值高达近2900万元,其中许某甲和许某乙走私的货值为14987769.28元,许某丙走私的货值为13755812.28元。他们通过走私活动偷逃的应缴税款合计达到了2737406.64元。
面对这一铁证如山的犯罪事实,检察官表示将坚决抵制走私、贩私、买私、用私等违法行为。他们指出,自2015年至今,只有台湾地区的槟榔鲜果获得了我国检验检疫准入,而越南、缅甸等国家的槟榔并未获得相关准入资格。因此,许某甲一家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,还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。
最终,许某甲一家因走私普通货物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这一案件的查处,不仅彰显了我国打击走私活动的决心和力度,也为广大市民敲响了警钟:切勿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触犯法律红线,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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